深圳市鹏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汽车租赁(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业务);信息咨询(不含人才中介、证券、保险、基金、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类、禁止类项目);提供汽车代驾服务(不含驾驶员技术培训);国内贸易,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。(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;汽车零配件批发;汽车零配件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二手车经纪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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