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不知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,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摄影摄像服务;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;经营电子商务(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;日用百货、工艺礼品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、电子产品(不含电子出版物)、服装鞋帽、文体用品的销售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;珠宝首饰零售;金银制品销售;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;珠宝首饰制造;珠宝首饰批发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文艺表演及创作服务;影视策划;电影制作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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