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聚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
受托资产管理(不得从事信托、金融资产管理、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);经济信息咨询、投资咨询(不含证券、保险、基金、金融业务、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);投资管理(不含证券、期货、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;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信用卡透支户进行电话通知业务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^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、信息服务业务(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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