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友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,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企业形象策划、设计;数字营销策划;平面设计;网页制作;市场营销策划;文化活动策划;公关活动组织策划;展览展示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;摄影器材租赁;软件技术与开发与销售;网络多媒体、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;网上销售电子产品;经营电子商务(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。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品牌管理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礼品花卉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电子产品销售;销售代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影视广告策划、拍摄、制作;职业技能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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