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创艺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从事广告业务;摄影摄像服务、图文设计;视觉策划营销;平面美术设计、 平面后期制作;企业形象设计;影视节目策划;经营电子商务;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技术服务;从事信息技术、电子产品、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电子元器材研发与销售;国内贸易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。(以上各项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,许可经营项目是:电子产品、音响产品、智能早教机产品、电子元器材、语音合成设备及语音辩识设备的生产。影视剧拍摄;影视制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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