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齐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,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);文化艺术活动策划、企业形象策划、会务策划,礼仪庆典活动策划,展览展示策划;模特经纪;摄影服务;文化用品、工艺美术品、电子产品、工艺礼品的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平面设计、动漫设计、包装设计、装修设计、软装设计;灯光、音响、舞台的设计及相关设备的租赁;多媒体系统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自有技术成果转让、销售;国内贸易,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。(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,许可经营项目是:演出经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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