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木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,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);影视策划;摄影摄像服务;文化艺术活动策划、婚庆礼仪策划、企业形象策划;美术设计;信息咨询(不含人才中介服务、证券及限制项目)。国内贸易(不含专营、专控、专卖商品)。国内贸易(不含专营、专控、专卖商品)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)。家居用品销售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餐饮管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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