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明和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招牌设计、制作及上门安装;从事广告业务;展示展览策划;投资管理咨询(不含证券、期货、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);礼仪策划;文化活动策划(不含经营卡拉OK、歌舞厅);电脑图文设计;企业形象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(不含人才中介服务);电子产品的销售;国内贸易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;专业设计服务;市政设施管理;装卸搬运;交通设施维修;工程管理服务;城乡市容管理;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;工业工程设计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建设工程施工;建设工程施工(除核电站建设经营、民用机场建设);建设工程设计;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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