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奇形怪状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文化活动策划(不含经营卡拉ok、歌舞厅)、展览展示策划、市场营销策划、会务策划、企业形象策划、企业营销策划、礼仪策划;艺术设计、平面设计、装潢设计、动漫设计(不含影视制作)、多媒体产品设计、舞台设计、三维设计;信息咨询(不含限制项目);舞台道具服装、影视器材的租赁与销售;办公用品的销售;服装、礼品的设计及销售;摄影服务;经营电子商务(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;国内贸易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,许可经营项目是:从事广告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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