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冠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文化活动策划(不含经营卡拉OK、歌舞厅)、影视项目策划(不含影视制作)、会务策划、企业形象策划、市场营销策划;动漫设计、广告设计、电脑图文设计;企业管理咨询(不含职业介绍及人才中介服务);传媒电子技术开发;经营电子商务(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;网络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(不含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);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;投资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国内贸易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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