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繁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文化活动策划(不含经营卡拉OK歌舞厅);礼仪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展览展示策划;经济信息咨询(不含证券、期货、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);市场营销策划;从事广告业务;广告设计与策划;经营电子商务(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;国内贸易,货物及技术进出口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;茶具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日用家电零售;日用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食品、饮料零售(除烟草制品零售);食品互联网销售;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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