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创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文化活动策划(不含经营卡拉OK、歌舞厅)、会议策划、企业形象策划、展览展示服务、市场营销策划;电脑图文设计制作;市场调查(不得从事社会调查、社会调研、民意调查、民意测验);摄影服务、翻译服务、礼仪服务、赛事活动策划、公关活动策划;室内设计;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经营电子商务(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;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,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);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;计算机软件、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、销售;信息系统设计、集成、运行维护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,许可经营项目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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