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金和装饰有限公司
经营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,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);电脑平面设计(不含限制项目);室外装饰设计与施工(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)。室内装饰设计与施工;承接不锈钢工程,土石方工程,排污排水工程;园林设计与雕塑。(以上需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),清洁服务,建材销售,国内贸易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^酒类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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