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鹏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企业管理咨询;企业形象策划;公关服务;会议、展览服务;文化活动策划;文具用品、文化用品、广告材料销售;从事广告业务;广告材料销售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电动自行车销售;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;五金产品零售;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各类广告;摄影扩印服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;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报刊(凭有效许可证经营)销售;喷绘写真印刷制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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