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颗文化(深圳)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文化活动策划(不含经营卡拉OK歌舞厅);经营电子商务(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;从事广告业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广告制作;图文设计制作;文艺创作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针纺织品销售;服装服饰零售;日用品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家用电器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五金产品零售;家具销售;门窗销售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,许可经营项目是: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食品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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