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光之城文化传媒(深圳)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文化活动、体育赛事、企业形象的策划;文化用品、工艺美术品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、电子产品、礼品的销售;室内装潢、美术、电脑动画的设计;商务信息、经济信息、企业管理的咨询(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);投资文化创意项目;投资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物业管理、房屋租赁;从事广告业务;国内贸易;经营进出口业务;经营电子商务(以上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;平面设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文艺创作与表演;影视制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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