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聚物(深圳)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从事广告业务;教育培训、教育咨询(以上均不含学历教育及其他限制项目);教育项目投资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教育文化活动组织策划;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公关活动策划;舞台造型策划;销售文化用品、工艺品(不含象牙及其制品)、玩具、家具、日用品;会务、展览展示和企业营销策划的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商务信息咨询;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(不含限制项目);国内贸易(不含专营、专卖、专控商品);经营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,许可经营项目是:制作、复制、发行:专题、专栏、网络综艺节目、动画片、广播剧、电视剧(凭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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