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华夏嘉纳文化传播影业投资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投资电影院项目(不含直接从事经营电影院);承接电影院改造工程(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);电影音响器材、电子产品、通讯器材、日用百货、服装鞋帽、家俱、五金交电产品、计算机软硬件、建材的购销及其他国内贸易;经营广告业务;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,展览展示活动策划;投资咨询,经济信息咨询,企业管理咨询(不含证券、保险、银行业务、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);市场调查服务,礼仪服务;企业形象设计;投资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经营进出口业务。(以上均不含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),许可经营项目是:模特演出经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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