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陆之星股份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供应链管理;保付代理(非银行融资类);股权投资;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与销售;经济信息咨询、企业管理咨询(不含人才中介服务、证券、期货、保险、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);黄金、钻石首饰的购销;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;经营电子商务;数据库管理;国内贸易,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;变压器、电抗器、特种变压器、高低压成套设备的销售。(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,许可经营项目是:增值电信业务;生物液体燃料、复合生物液体燃料、燃料油的批发与零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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