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鹏南文化艺术工作室
一般经营项目是:电影制作;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文艺创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公园、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电子出版物出版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子出版物制作;营业性演出;电视剧发行;演出场所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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