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晨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广播电视设备制造(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);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;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;移动终端设备制造;通信设备制造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互联网设备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互联网设备制造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、项目投资、创业投资、股权投资;版权代理;住房租赁;国内贸易代理;日用品批发;日用品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水产品零售;食用农产品零售;文化、办公用设备制造;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;企业形象策划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互联网直播服务(不含新闻信息服务、网络表演、网络视听节目);物业管理;食品经营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房地产开发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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