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葆春堂大药房
一类医疗器材的销售;医疗器械、生物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;企业管理咨询、信息咨询(不含人才中介服务、证券、期货、保险、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);市场营销策划;建筑材料、装饰装潢材料、卫生洁具、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、办公用品的销售;经营电子商务;办公用品、日用百货、电子产品的批发与零售;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和销售;机械设备租赁(不含融资租赁);会务服务;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,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);投资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国内贸易,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。(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^医疗器械的销售(凭粤SZ20007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内经营,有效期至2016年3月10日);中药饮片、中成药、化学药制剂、抗生素制剂、生化药品、生物制品(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)的零售(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3月9日);保健食品(限免疫调节类、调节血脂类、改善睡眠类)的零售(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9日);日用百货的销售;国内贸易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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