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鑫四和珠宝首饰有限公司
铂金、钯金,翡翠饰品、珠宝镶嵌首饰品、黄金饰品、18K饰品、银饰品的购销;珠宝、饰品设计;国内贸易,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。(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专业设计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企业管理;市场营销策划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^铂金、钯金,翡翠饰品、珠宝镶嵌首饰品、黄金饰品、18K饰品、银饰品的加工生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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