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卡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销售动漫形象衍生产品、玩具、工艺品、文化体育用品、教育用品、数码电子产品、塑料制品、五金制品、电子游戏机(不含限制项目,需取得知识产权授权的应先取得授权)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;文化活动策划;广播剧,电视剧、动画片(制作须另申报),专题、专栏(不含时政新闻类),综艺的制作、复制、发行(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6月1日);动漫设计,数码影像设计,室内外装饰设计,展览展示策划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,许可经营项目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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