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瑞祥广告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,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);彩盒、画册、杂志、手袋、精品酒盒的外包装设计;摄影摄像(不含影视制作等限制项目);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;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,许可经营项目是:电信业务经营。(具体按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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