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朴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从事广告业务,印刷品的设计与销售,图文设计,平面设计,信息咨询,国内贸易,经营电子商务,经营进出口业务(根据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,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);专业设计服务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企业管理咨询;企业形象策划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纸制品销售;文具用品批发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日用百货销售;日用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;网络文化经营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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