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华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摄影、摄像服务;摄影器材的租赁与销售;美术设计、动漫设计;知识产权代理、商标代理;从事广告业务;投资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经营电子商务;文化活动策划、礼仪策划、企业形象策划;信息咨询(不含人才中介服务、证券、期货、保险、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);国内贸易;经营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。(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,许可经营项目是:影视投资与策划;电影电视的制作、发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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