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曼达珠宝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黄金饰品、铂金饰品、钻石饰品、玉石饰品、翡翠饰品、金银珠宝饰品及贵金属、工艺品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的设计、销售及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珠宝的租赁(不得从事金融租赁);企业管理咨询(不含人才中介、证券、保险、基金、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类、禁止类项目);国内贸易,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。(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,许可经营项目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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