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晶如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文化活动策划;工艺礼品的销售;礼仪服务、 会务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、礼仪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灯光音响设备租赁;舞台、舞美制作搭建工程;展览展示策划;文化信息咨询、商务信息咨询(不含人才中介服务、证券、期货、保险、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);教育信息咨询(不含教育培训及其他限制项目);创意设计;新媒体运营策划;摄影摄像服务;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,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);文化用品、文艺用品的研发、设计与销售;艺术品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、收藏品(古董、文物及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物品除外) 的销售;文化项目投资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国内贸易,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。(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,许可经营项目是:文艺创作与表演;影视制作。(具体按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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