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粤东方时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
以自有资金进行实业投资;房地产开发及投资;财务信息咨询(不得开展审计、验资、查帐、评估、会计咨询、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,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、验资报告、查帐报告、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);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;光伏及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、建设、维护及技术咨询;电子商务(不得从事增值电信、金融业务)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(专营专控商品除外);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;房地产经纪;销售:日用百货、劳保用品、机械设备、纺织品、橡胶产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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