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宁县东方人眼镜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眼镜销售(不含隐形眼镜);光学玻璃销售;照明器具销售;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;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;日用品销售;日用化学产品销售;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光学仪器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;化妆品零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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