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鹏小李商业管理中心
商业管理(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,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、融资担保、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);代理电信业务(凭许可经营);票务服务;场地、柜台租赁;市场管理;零售:烟;批发及零售:预包装食品、散装食品、保健食品、母婴用品、速冻食品、禽蛋、宠物食品、生鲜肉、水果、蔬菜、茶叶、乳制品(含婴幼儿配方乳粉)、数码产品、服装、日用百货、家居用品、汽车用品、通讯产品(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)、电子产品、化妆品、计生用品、医疗器械、文化用品、办公耗材、办公用品、家用电器、卫生用品;会议服务;展览展示服务;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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