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博纳全景影视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电影放映;营业性演出;出版物零售;餐饮服务(不含烧烤);食品经营(销售预包装食品);食品经营(销售散装食品);食品经营;酒类经营;演出经纪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一般项目:租赁服务(不含出版物出租)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平面设计;广告设计、代理;文具用品零售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日用杂品销售;专业设计服务;票务代理服务;文艺创作;会议及展览服务;日用品销售;礼品花卉销售;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;服装服饰零售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技术推广服务;柜台、摊位出租;医用口罩零售;劳动保护用品销售;以休闲、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室内娱乐活动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玩具销售;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;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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