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盛阳和合影视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;电视剧发行;电影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演出经纪;电影放映;音像制品复制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个人商务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图文设计制作;礼仪服务;服装服饰出租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