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太阳屋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(音乐:键盘乐器类,美术:书法、漫画,其他艺术类:主持);艺术考级活动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文艺创作;办公设备耗材销售;办公用品销售;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;文具用品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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