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金都嘉艺电影城有限责任公司
许可项目:电影放映;餐饮服务;食品经营(销售预包装食品);食品经营(销售散装食品);出版物零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娱乐性展览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珠宝首饰零售;美发饰品销售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广告设计、代理;图文设计制作;工业设计服务;平面设计;专业设计服务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图书出租;会议及展览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