浦江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
一般项目:游览景区管理;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停车场服务;礼仪服务;体育竞赛组织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企业形象策划;休闲观光活动;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;公园、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;物业管理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旅游业务;房地产开发经营;建设工程施工;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;经营民宿;住宿服务;餐饮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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