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栖野片场影视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制作;电视剧发行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租借道具活动;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;体育用品设备出租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机械设备租赁;平面设计;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照明器具销售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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