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蓝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演出经纪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;园区管理服务;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企业形象策划;文艺创作;专业设计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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