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朴之和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 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从事语言能力、艺术、体育、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(不含餐饮、住宿、文化教育培训);幼儿园外托管服务(不含餐饮、住宿、文化教育培训)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版权代理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网络技术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会议及展览服务;家政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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