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云港浩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营业性演出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 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制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图文设计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租赁服务(不含出版物出租);礼仪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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