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柏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
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社会经济咨询服务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市场营销策划,企业形象策划,品牌管理,礼仪服务,会议及展览服务,翻译服务,图文设计制作,广告设计、代理,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,销售体育用品、日用百货、工艺礼品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、化妆品,货物或技术进出口(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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