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澜臻文化传播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
许可项目:广告发布(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各类工程建设活动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文艺创作;企业管理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图文设计制作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机械设备租赁,展览展示器材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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