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小爱星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潘新路分公司
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文化艺术交流策划;文化艺术辅导;体育指导;科技指导;服装服饰、办公用品的设计、销售;工业产品的设计、销售;企业形象策划;礼仪服务;创意服务;美术设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各类广告;公关活动策划;企业营销策划;舞台设计;文艺创作;平面设计;展览展示服务;摄影服务;会务会展服务;服装鞋帽、家具、玩具、日用百货、塑料制品的销售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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