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敦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各类广告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图文制作;动漫设计;展览展示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(不得从事社会调查、社会调研、民意调查、民意测验);摄影服务;从事通讯科技领域内技术的开发;通讯设备的销售(除专项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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