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笛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各类工程建设活动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体育赛事策划,市场营销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影摄像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电子商务(不得从事金融业务);酒店管理;餐饮企业管理;计算机系统集成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工艺礼品(除象牙及其制品)、摄影器材、音响设备、电子产品、家用电器、日用百货、美容美发用品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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