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博新建筑设计中心
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设计;各类工程建设活动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房地产经纪;专业设计服务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图文设计制作;知识产权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(不得从事社会调查、社会调研、民意调查、民意测验);翻译服务;信息科技、软件科技、网络科技、计算机科技、生物科技、通信科技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;计算机系统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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