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长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;食品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文化艺术交流策划;电子商务(不得从事增值电信、金融业务)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动漫设计;创意服务;摄影服务;包装服务;珠宝首饰、针纺织品、服装服饰、鞋帽、宠物食品及用品、日用家电、户外用品、日用品、玩具、箱包、日用百货、化妆品的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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