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呆娜索影视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电影发行;演出经纪;营业性演出;网络文化经营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知识产权服务;平面设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专业设计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租借道具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市场调查(不得从事社会调查、社会调研、民意调查、民意测验);票务代理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