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硕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各类工程建设活动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绘画艺术、雕刻艺术、书法篆刻、工艺美术创作服务,摄影摄像服务(除冲扩),会议及展览服务,社会经济咨询服务,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,创意服务,家政服务,美术设计,室内装潢设计,广告设计、代理,广告制作,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,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,市场营销策划,礼仪服务,舞台设计、布置,电子商务(不得从事增值电信、金融业务),从事多媒体技术、影视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,办公用品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、艺术品(除文物)、装饰物品、电子产品、家具、日用百货、五金交电、通讯器材、纸制品、建材的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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